一、
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GDCFCG-GDGZ-20210198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花都區環衛所資源集運中心除臭設備運營維護和污水處理運營服務項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9月1日
二、
更正內容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1. 原采購文件第一章《投標邀請》“項目概況”的“
廣州市花都區環衛所資源集運中心除臭設備運營維護和污水處理運營服務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廣州市花都區鳳凰北路41號華夏商務大廈12樓或通過線上方式(詳細流程詳見采購代理機構網站)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9月23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更正為:“廣州市花都區環衛所資源集運中心除臭設備運營維護和污水處理運營服務項目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廣州市花都區鳳凰北路41號華夏商務大廈12樓或通過線上方式(詳細流程詳見采購代理機構網站)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1年9月30日9時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2. 原采購文件第一章《投標邀請》“三、獲取招標文件”的
“(一)時間: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更正為:“(一)時間: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2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3. 原采購文件第一章《投標邀請》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的“
(一) 2021年9月23日9時30分(北京時間),
更正為:“(一) 2021年9月30日09時30分”。
4. 原采購文件第四章《用戶需求書》“二、技術參數”中“(二)除臭劑技術要求 (5)▲所提供藥劑為生物制劑,主要由枯草芽孢桿菌、乳酸菌、酵母菌等有益菌種組成,要求枯草芽孢桿菌、乳酸菌、酵母菌菌種含量均大于1×10
8億/ml。根據《農用微生物菌劑》GB20287-2006(6.3.2);”
更正為:“(二)除臭劑技術要求 (5)▲所提供藥劑為生物制劑,主要由枯草芽孢桿菌、乳酸菌、酵母菌等有益菌種組成,要求枯草芽孢桿菌、乳酸菌、酵母菌菌種含量均大于1×108個/ml。根據《農用微生物菌劑》GB20287-2006(6.3.2);”
5. 原采購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中“重要條款響應一覽表”
序號 |
原條款描述 |
投標人響應描述 |
偏離情況說明
(正偏離/完全響應/負偏離) |
查閱/證明文件指引 |
5 |
二、技術參數
(二)除臭劑技術要求
2、以下為除臭藥劑要求:投標人須提供除臭藥劑的檢測報告,檢測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5)▲所提供藥劑為生物制劑,主要由枯草芽孢桿菌、乳酸菌、酵母菌等有益菌種組成,要求枯草芽孢桿菌、乳酸菌、酵母菌菌種含量均大于1×108億/ml。根據《農用微生物菌劑》GB20287-2006(6.3.2); |
|
|
見《投標文件》第 頁 |
更正為:
序號 |
原條款描述 |
投標人響應描述 |
偏離情況說明
(正偏離/完全響應/負偏離) |
查閱/證明文件指引 |
5 |
二、技術參數
(二)除臭劑技術要求
2、以下為除臭藥劑要求:投標人須提供除臭藥劑的檢測報告,檢測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5)▲所提供藥劑為生物制劑,主要由枯草芽孢桿菌、乳酸菌、酵母菌等有益菌種組成,要求枯草芽孢桿菌、乳酸菌、酵母菌菌種含量均大于1×108個/ml。根據《農用微生物菌劑》GB20287-2006(6.3.2); |
|
|
見《投標文件》第 頁 |
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容的亦作相應修改。如原采購公告和招標文件與本文有不符之處,以本文為準。采購公告和招標文件未變更部分,仍按原采購公告和招標文件執行。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
2021年
9月
14日
三、
其他補充事宜
投標(響應)截止時間:2021年9月30日9時30分
四、
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 采購人信息
名稱:廣州市花都區城市環境衛生管理所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大華二路20號之一
聯系方式:020-86884208
2. 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廣東秤風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花都區鳳凰北路41號華夏商務大廈1204房
聯系人:張小姐
聯系電話:020-37726707-310
3.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張小姐(采購代理機構)
電話:020-37726707-310
特此公告。
發布人:廣東秤風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2021年9月14日